浙江省明确见义勇为人员物质奖励标准

发布日期:2012-05-29    浏览次数:4

  被省政府荣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的人员,奖金发放标准为10万元;被省政府荣记一等功并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人员,奖金发放标准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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