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达州市达县和渠县、南充市营山县和仪陇县、巴中市平昌县境内。
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集气干线53km、采气管道3.8km、输水管线54.8km,3座集气站(龙岗26井集气站、龙岗27井集气站、龙岗28井集气站)、5座井站(龙岗6井、龙岗001-23井、龙岗001-28井、龙岗001-26井、龙岗001-27井),3座阀室。集气管道设计规模为日产天然气500´104m3,设计采气规模为日产天然气277×104m3;现场监测和现场调查期间的实际采气规模为日产天然气119.5´104m3。
工程项目临时占地47.88hm2,永久性占地108m2。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8万元,占总投资的8.05%。
本项目于2010年7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由于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已不在原龙岗气田试采工程环评范围之内,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有关单位对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进行了补充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补办相关环保手续。2011年6月6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川环审[2011]218文对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补充了环评并通过了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建立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
3.验收监测及调查结果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对“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验收监测工作由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环境监测站承担,验收调查结果如下:
(1)生态环境
工程区内的生态系统主要林地生态系统和农业生态系统。工程穿越林地31.6km,农田21.3km,草地4.8km。工程区林地生态系统为最主要的生态系统类型,
林地生态系统影响:工程建设造成的林地损失为27.02hm2,工程临时占用经济林造成的经济损失为12.11万元。
农业生态影响:临时占地运营期造成的农业损失达到29.59万元。在施工中,尽量缩短施工时间、规范施工,减少施工设备对农田及基础设施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尽快对现场进行了清理及恢复,临时占用的农田,施工结束后基本实施了复耕,本项目复耕面积17.49hm2。有效的保护了农田生态系统,将农业损失降到最低。
环评要求的生态环保措施已基本得到落实。本工程试运行至今,没有发生生态污染事故,工程处于正常运行,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水环境
集输站内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两部分。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作为农家肥。气田水和清管废水在站内处理后通过输水管道输或用运输车辆送至回注站回注地层,不外排,是目前使用较为广泛、工艺成熟、技术可靠的方法。本工程没有新的回注井,气田水依托龙岗气田已建成的回注系统,经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没有废水排放。
从调查资料显示,龙岗试采工程东线工程针对气田开采产生的废水采取了有效的废水防治措施。工程自施工及试运行以来,没有发生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事件,也没有接到当地居民和有关部门的关于水污染事故的投诉。本项目采取的废水防治措施有效。
(3)环境空气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调查表明,集输系统检修或事故放空时,单井集气站含H2S废气进入放空火炬燃烧放空,将H2S转化为SO2后外排,减轻了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对龙岗28井监测结果表明:周界外无组织排放H2S等达标,和环评数据相比无明显变化。
(4)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治理措施在工程建设中得到了落实。现场监测结果显示,各站场的厂界噪声达标;各站场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也符合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和试运行生产没有影响周围区域环境敏感点的声环境质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方法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6)公众意见调查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持积极支持态度。95.4%的调查对象认为本项目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政策的问题上,选择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到96.9%。调查对象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态度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现将验收调查公示如上,公示日期为2012年5月21日至2012年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上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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