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省直各相关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八届,成效显著,成为中国与东盟友好交流、经贸促进和多领域合作的重要平台。今年我厅将继续组织企业参加第九届博览会商品贸易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2年9月21—25日
二、展会地点及展览内容
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共设国际标准展位4600个,其中:主会场为南宁国际会展中心,广西展览馆为农业展, 南宁华南城为轻工展。
本次商品贸易展分为: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电力与新能源设备,电子电器,建筑材料(南宁国际会展中心),珠宝首饰、工艺品礼品、日用消费品、家居用品(南宁华南城),农资、农产品和食品(广西展览馆)。
三、参展费用
1、9㎡标准展位:南宁国际会展中心8000元/标准展位;南宁华南城、广西展览馆展位4000元/标准展位。
2、净地(36㎡起租)室内净地:800元/㎡;室外净地400元/㎡。(注:1.标准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2.净地不含任何配置;3.特装参展商承担展位电箱租赁和安装、展具租赁等费用。)
四、报名参展时间
请各市州商务局组织本地区各类进出口企业参展,并于6月6日之前填妥《参展报名表》(见附件)报我厅(外贸处),省直各相关企业直接报我厅(外贸处)。
五、省商务厅外贸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丽萍
电 话:027-85806300 传 真:027-85799021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