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教辅材料审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2-05-07    浏览次数:6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91号)精神和工作要求,近期将对拟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现将教辅材料审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评材料报送要求

  (一)审评教辅材料样书报送要求

  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种类和范围包括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具体为: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高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同步练习册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同一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配套版本限报1套。

  寒暑假作业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学段成套报送,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同一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同一学段限报1套。义务教育阶段寒暑假作业应为综合类作业,不提倡分学科单独成册。

  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按考试科目分学科(高中可增报“文综”、“理综”)报送。同一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限报1套。

  报送的各类教辅材料必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列入出版计划的送审样书,其中同步练习册须与我省使用的中小学教科书配套。

  报送的教辅材料内文不得出现教辅材料书名、出版单位、编写者等有关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二)其他审评材料报送要求

  在报送教辅材料的同时,须报送以下材料:

  1.教辅材料送审表(见附件1);

  2.教辅材料著作权人身份证及其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3.教辅材料的出版证明或准予出版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教辅材料出版单位出版相应教辅材料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辅材料主要编写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

  6.教科书著作权人编写出版或与他人合作编写出版并共享教辅材料著作权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教科书著作权人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7.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须提交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人准予编写同步练习册的授权书及复印件;

  8.教辅材料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见附件3)原件(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书样张内容);

  9.教辅材料审评材料报送清单(见附件4)。

  二、审评材料格式及报送数量

  (一)“教辅材料送审表”、“编写人员信息表”、“送审人(著作权人及其出版单位)申请暨承诺书”、“教辅材料审评材料报送清单”须采用统一格式,送审人可自行在四川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报送材料时,须将表格的电子文档拷贝给工作人员)。

  (二)教辅材料一式12套。

  (三)其他材料一式10份。

  三、审评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所有材料须于2012年5月15日前送达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材料报送人必须亲自将所有材料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地址:成都市双流航空港黄荆路11号

  联系人:李兴贵 赖长春

  联系电话:028-85876116;18010513600;180105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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