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业函【2012】218号
各市(州)农业(农机、农牧)局,成都市农委,厅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为四川推进“两个加快”提供有力安全保障,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2年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安监[2012]72号)要求,结合全省农业行业实际,我厅研究制订了《四川省农业行业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四川省农业行业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四川省农业行业开展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省农业行业要围绕这一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川办发[2011]84号)为主要内容,以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省农业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及广大生产经营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 活动时间和形式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农业行业同时开展。
6月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8日至24日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三、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面向基层,向广大生产经营者普及安全知识,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生产自我保护能力。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图画征集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大赛、“安全文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安康杯”竞赛活动以及“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继续开展农机“六个一”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个农机手送一封创建“平安农机”倡议信,为广大农机手和群众放映一部“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向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给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在每个村及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大力推进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要按照《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强化部门监管、指导意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制度,查找安全管理的漏洞和不足,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搞好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薄弱问题,达到完善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要坚持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启动突发事故紧急处置救援预案,确保及时处置,把损害降到最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四)抓好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方面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规范农机注册登记、安全技术年度检验等源头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率、年检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拖拉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特别要集中排查治理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和农村沼气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死角,防患于未然。6月正值夏季雷雨季节,各种自然灾害易发频发,要充分估量各种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要组织力量精心排查由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隐患,实时跟踪监控。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疏理,采取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争取支持,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四、 组织机构
省农业厅成立全省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管处。
五、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以活动促安全,活动期间保安全”的总体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牢牢把握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主动权。
(二)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地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视等多种媒体宣传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在全行业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协调,强化考核。各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强化指导和协调。各地、各单位相应机构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协调,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分别于5月15日和7月1日前报省农业厅。在此期间,各地、各单位的相关工作动态、工作信息请及时报送省农业厅,以便全面掌握各地、各单位活动情况,及时推动活动开展,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
省农业厅农机安全监管处电话:028—85505983、85505981;电子邮箱:scnja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