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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79号)

发布日期:2011-09-28    浏览次数:5

  发改价格[2011]5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

  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铁路专业运输公司:

  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铁路运输成本的影响,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2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10.31分钱提高到10.51分钱。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7.01分钱提高到7.21分钱,铁路建设基金维持现行标准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控,严格控制铁路运价调整的后续连锁反映,减少运价调整对社会的震动。加强对铁路运输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张贴运价调整公告,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要继续加强管理,控制运输成本费用。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  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铁路  货运  价格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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