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经过预算评审和预算答辩合格的2011年度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50万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请按照最终修改版本的预算申报书,填制一式三份签字盖章的“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原件(2011年度不执行间接费用,仍按管理费执行),经项目推荐部门签章后,于5月8日前将三份材料交到四川省经费评价中心,逾期责任自负。
地 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中楼210办公室)
联系人:李 雪 任 艳
电 话:86628796 86677159
邮 编:610016
附件:2011年度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科技计划项目名单。
备注:预算书下载路径:进入科技厅网站首页--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办法及文件(页面左下方)--“科技计划项目预算书”(201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