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提出的有关意见,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从去年9月份开始对山西能源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研究。专项研究课题组由煤炭组、电力组、交通组、煤层气组、焦化和煤化工组及综合组等6个子课题组组成。我省成立了以于幼军省长为组长的专项研究指导组及与国家相对应的6个子课题组。经过数月的调研、论证、反复征求意见,取得丰硕成果,形成了山西能源建设指导意见。2006年6月1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山西能源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6〕1257号)。《指导意见》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高度出发,肯定了山西能源建设的重要地位,审视了山西能源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山西在全国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提出了山西能源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建设工程、保障措施和支持政策等重大战略措施。这些重点工程、重大措施的贯彻和执行,不仅对山西的能源建设,而且对山西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乃至国家能源建设,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优化布局,抓好山西能源重点建设工程。主要以煤炭建设为基础,大力发展煤电、煤层气、煤化工和煤焦化产业,调整能源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生产布局,建设各具特色的三大能源化工基地。
1、晋北基地。充分发挥动力煤资源和“西电东送”北通道中枢位置的优势,坚持输煤与输电并举,进一步加快基地开发建设,大力发展大型坑口电站、低热值煤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电站,推进煤电一体化进程,实现由动力煤基地向煤电基地的转变。对小煤矿进行大规模的联合改造,提高办矿规模、机械化水平、资源回收率。加强采煤沉陷区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煤电路港航综合经营的特大型能源集团建设。“十一五”末,形成煤炭生产规模2.6亿吨,外调煤炭1.9亿吨;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650万千瓦,外送装机容量超过850万千瓦。
2、晋中基地。坚持保护与开采并重,适度开发炼焦煤,重点开发动力煤。以煤焦化、煤层气和煤电等产业多元发展为重点,规范发展焦炭生产经营,大力发展煤炭深加工,延伸煤焦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减少环境污染。以焦化工业园区建设为依托,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实现集中洗煤、配煤,煤焦油集中加工和煤气利用,污水废渣集中处理,发展综合利用电厂。“十一五”末,煤炭产能控制在1.6亿吨以下,外调煤量控制在1.2亿吨,电力装机总容量达到1500万千瓦。
3、晋东基地。充分发挥地理位置优越、煤层气资源丰富、水资源相对充沛、化工用无烟煤质量优良的优势,加大晋东基地综合开发力度,建设煤、电、气、化一体化晋东能源化工基地。依托煤层气资源优势,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建设沁南煤层气化工产业园区。依托百万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试验工程,加大坑口电厂建设步伐,大幅度增加“西电东送”装机规模。加快铁路外运通道建设,形成以铁路外运为主,输电为辅,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能源输送格局。“十一五”末,达到2.6亿吨煤炭生产规模,外调煤量1.8亿吨;电力装机总容量和外送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700万千瓦和700万千瓦。
山西能源建设是一个战略性的系统工程,实现新型能源化工基地的发展目标,要着重实施六项重点建设工程。
1、煤矿建设工程。煤矿建设要以整合为主,新建为辅。“十一五”期间,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小煤矿进行大规模的联合改造,小煤矿升级为大中型煤矿的产能1.3亿吨,数量控制在1500处以内;新井建设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大型矿井为主,实行“一井一面”,建成一批大型、特大型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在整装实体煤田中,单井规模必须在90万吨以上,机械化水平最低要达到轻型综采。“十一五”期间,新开工规模为1.1亿吨,建成投产0.4亿吨,同步建设与煤矿规模相匹配的选煤厂。
2、晋电外送工程。电厂建设要以高参数、大容量的空冷机组为主,大力发展坑口电站,鼓励发展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电厂和热电联产电厂。“十一五”期间,新开工建设装机规模2400万千瓦,其中煤矸石电厂200万千瓦,新增外送装机840万千瓦,形成北、中、南三个电源基地的送电格局。建成四条500千伏外送通道,做好百万伏特高压交流输电线路试验工程及配套电源建设,进一步扩大晋电外送装机规模。
3、焦炭整顿提升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焦化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按照优化布局、焦化并举、总量控制、联合重组的原则,加大清理整顿力度,促进煤焦化一体化发展,提升焦炭产业竞争力和企业集中度。取缔关闭所有土焦、改良焦以及违规建设、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焦化项目,淘汰一批落后生产能力。利用剩余焦炉煤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尿素)、合成甲醇及发电等,建设深加工项目。
4、煤化工建设工程。加强规划,优化布局,适度控制发展规模。建设项目要采用世界先进工艺和一流技术装备,坚持规模化和大型化,加强环境监测监控。围绕“肥、醇、炔、苯、油”五条主线,做大做强尿素、甲醇、乙炔、焦油产品加工等四个主导产品。“十一五”期间,新建一批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煤炭间接液化等煤基液体燃料示范项目。
5、煤层气开发(瓦斯抽采)利用工程。坚持煤矿安全生产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地面开发与井下抽采相结合、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相结合的原则,全面推行煤矿瓦斯先抽后采,推进沁南煤层气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沁南、寿阳、吉县一大宁一保德、宁武煤田等四大煤层气田勘探开发力度。“十一五”末,形成煤层气产能55亿立方米/年,配套建设输气管线。扶持煤层气开发利用企业开展煤层气液化、二甲醚生产、瓦斯提纯、瓦斯发电、加气站工程、城市管网改造等项目建设。
6、交通运输工程。煤炭运输通道建设要突出重点,适度超前,重点对北、中、南三大运输通道扩能改造。“十一五”期间新增运输能力近6亿吨/年,实现煤炭外运通路运输能力近13亿吨/年。统筹煤炭集运系统建设,通过北同蒲线宁武一朔州段复线、南同蒲线扩能改造等项目建设增强煤炭集运能力。支持地方铁路建设,在对宁静线、孝柳线和武左线电气化等改造的同时,新建穆村一石楼、滴流镫一盂县等支线工程。鼓励企业建设铁路专用线,在对既有铁路专用线进行技术改造的同时,建设杨家窑一韩家岭等铁路专用线。改造和建设煤炭集疏运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