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5    浏览次数:6

  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技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服务“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强省建设的决定》要求, 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服务产业为宗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去年省级各类科技平台评估认定与复核的基础上,依据《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决定组建一批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进一步提升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建重点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则上依托行业重点企业组建,重点支持服务于 “十大重点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重点行业研究院所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报单位原则上是高新技术企业及重点行业研究院所,具有研发优势,在相应技术领域中有坚实的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基础、稳定的经费投入,研究开发项目较多,任务饱满,曾承担部省级科技项目。

  2、研发方向明确,目标清晰,特色突出,且能够代表本行业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能够成为本行业新的技术和产业增长点。

  3、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近5年通过鉴定或验收的科技成果和专利产出数量较多、水平较高,曾获得国家级或部省级科技奖项。

  4、已具备科研成果工程化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部分装备,实验用房、办公用房、工程化开发场地比较集中,布局合理,关键设备水平及总体情况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具有与工程化配套的中试条件,并能够为项目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配套保障。

  5、工程化团队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转化经验和精干管理班子与技术带头人,以及一支工程化研究开发与转化素质较高的高水平技术创新队伍,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6、申报单位具有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交流和有效的合作机制,开展了有实质性进展的国内外技术交流与项目合作,并接纳行业内重要的研究成果前来进行工程化开发。

  7、具有较好的工程化运作管理水平和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有人才培养、培训和引进计划,能够对业内相关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年培养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中青年人才达到一定数量,培训人员达到一定人次,能够提供咨询、检测等多方面的服务。

  8、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效果比较显著,科技成果转化率和专利转让率达标,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比较显著。

  三、材料报送和受理时间

  申报单位提交《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见附件)一式五份。申报材料加盖依托单位、推荐单位公章后,报送到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502室,邮编:150028);电子版发送到hljkjpt@163.com。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

  三、咨询服务

  1、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联系人:时泽远 孙景波 郝盛涛

  联系电话:0451-82628529

  2、申报材料受理联系人: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封蕊 曹东朝

  联系电话:0451-51920608

  3、监督电话:0451-82628852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黑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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