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文件】1、《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主要内容】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通常按企业信用发行,无需抵押、担保,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等用途。其中,短期融资券一般期限在一年以内,中期票据一般期限在3-5年。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采用备案制,程序相对简单,可以一次注册,多次分期发行。
【宣传案例】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该企业以往融资渠道仅仅能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获得,而银行贷款多为抵押或担保贷款,对于这样的一家企业而言,融资数额十分有限,融资成本比较高。资金问题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2010年通过招商银行承销,在市场上成功发行了2000万元的短期融资券,而该融资券利率仅为4.3%,比当时一年期贷款利率低1%。这样一来,不但解决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而且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为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力。
【统计数据】2011年上半年,全国共发行3164.4亿元的中期票据以及3789.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同比分别增长9.49%和7.16%。
【操作要点】
第一,明确企业资金需求和拟定债券发行计划,并选择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第二,寻找承销商协同进行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评级机构进行相关的评级。
第三,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注册,备案。
第四, 进行债券发行。
【咨询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81号 邮政编码:200120 电话:021-68478000转金融市场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