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4    浏览次数:7

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川财教〔2014〕109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四川省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进一步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拓展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推动实验室的健康运行和向更高层次的发展,我厅将对实验室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2015年度对实验室进行后补助的主要依据。现将实验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经费总结。

  2.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

  3.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运行数据。

  4.四川省重点实验室2014年度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照片分辨率800x600像素以上,并附5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备注:数据报告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二、报送要求

  1.纸质上报

  请将实验室2014年度经费总结、工作总结和运行数据各打印3份,由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送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2.数据上传

  请将实验室2014年度工作总结、运行数据和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于2015年1月20日前上传至四川省实验室信息平台

  (http://sys.scst.gov.cn/)。上传方式:

  (1)实验室登录(新建未注册的实验室请先注册,经平台管理员审核后登录);

  (2)进入【添加实验室总结】,在线填写“工作总结”,点击“添加”完成上传;

  (3)进入【数据填报—2014年数据上报】,在线填写“运行数据”,点击“保存和提交数据”完成上传;

  (4)进入【添加科研成果】,在线填写“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点击“保存”完成上传。

  3.邮箱发送

  请将实验室2014年度经费总结、工作总结、运行数据和创新性成果简介及图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jichu@163.com。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邮政编码:610016

  联系人及电话:

  华  莉  028-86717491    刘  行  028-86717593

  实验室数据上传联系人及电话:

  陈百平  028-86717593    王  楠  028-8522255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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