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为规范私营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国家工商局和省工商局先后制定下发了《私营企业登记程序》、《山东省私营企业登记程序(试行)》和《山东省自然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程序》等规范性文件及统一的文本表格。各地依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使我省的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基本做到了依法登记,规范管理。但工作中还存在执行《登记程序》不严格,不使用统一文本,登记材料不全,备案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私营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完善登记文书,提高登记质量,根据工作需要,省局制定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十种登记管理规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望在工作中结合执行《登记程序》印制使用。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