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
一、自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
一、自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