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实施“卫生强基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以往的行政推动不同,强调坚持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推动卫生人力和技术资源向基层流动,促进全省卫生系统固本强基,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使医务人员受到鼓舞。
每所大医院帮3所县医院
意见明确,全省在省卫生厅登记注册的大型医院都要承担帮扶县(市、区)级医院的任务,每所医院帮扶3所左右县(市、区)级医院,帮扶医院对每一所对口帮扶单位,都要选择3个以上学科专业,每个学科专业保证有1名高级职称医师全年驻点服务并搞好传帮带,每批工作周期由双方医院协商确定,帮扶周期结束后保证接受帮扶医院的该学科专业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每所县(市、区)级医院定点帮扶辖区内至少3所乡镇卫生院。帮扶医院要向定点帮扶乡镇卫生院派驻至少2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全年驻点服务,培养2-3名业务技术骨干,有针对性地推广6项以上适宜卫生技术,帮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能力。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卫生室工作人员统一聘用、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办理执业注册,统一调配使用。乡镇卫生院每年至少选派4名临床医生轮流到帮扶村卫生室坐诊,每人每年坐诊时间不少于6个月,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地安排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免费到乡镇卫生院进修。
5月底前派出帮扶人员
意见规定,上级医院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帮扶,要体现公益性原则,坚持互利双赢,具体办法由帮扶方和接受帮扶方协商确定。
“这其实给了帮扶双方较大的自由度。”省卫生厅办公室副主任葛永宏告诉记者,根据方案,接受帮扶的单位可以加挂“××医院定点帮扶医疗机构”的牌子,建立长期业务协作关系,实行双向转诊。这样一来,接受帮扶的医院可以借助帮扶医院的品牌效应,提升本院的知名度,吸引更多的病人。双方还可就帮扶期间给被帮扶医院增加的业务收入,进行协商分配,以此提升帮扶医院的积极性。
帮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帮扶医院应该免费接收对口接受帮扶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较高水平的适用专业人才。帮扶单位既可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派驻在职医务人员,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派驻本单位退休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帮扶,还可根据情况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和设备援助,帮助改善接受帮扶单位的诊疗条件。
据了解,省(部)属医疗机构的帮扶工作由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后,其他医疗机构帮扶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安排,5月底前向接受帮扶医院派驻人员。
县医院编制促全科医师下乡
意见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内容是:省卫生厅将面向社会招聘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进行为期3年的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基层输送高素质的全科医师。目前我省有1500个重点建设的乡镇卫生院(不包括青岛),每个乡镇卫生院一年培训1名,用3-5年的时间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3-5名全科医师。
“这是解决大学生不愿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王志锋对记者说,每年招聘的1500名本科毕业生是与乡镇所在县的县医院签订合同,即编制在县医院,3年培训则由二甲以上医院完成,全科医师培训合格后必须到乡镇卫生院服务7年,7年后可以选择回县医院或留在乡镇。“这无疑会增强对大学生的吸引力,缓解我省乡镇卫生院人才匮乏的难题。”
据悉,该项培训已经列入省政府“三支一扶”新计划,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完成。
除此以外,2010年底前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2名全科医师(含中医医师)、2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医师,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1名全科医生、1名社区护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所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逐步达到相应岗位执业要求。
帮扶不合格者不得晋升
与“卫生强基工程”相配套,自2009年起,省卫生厅将帮扶工作列入对各市的重点卫生工作考核;三年帮扶周期结束后,会同各市对帮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评估。
主要考核对象为帮扶医院、接受帮扶医院和派出医务人员,内容包括接受帮扶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和出院病人增长情况、医疗事故和纠纷降低情况、新业务和新技术开展情况、人员培训情况、接受帮扶医院和接受帮扶地区患者对派出人员的评价等。
城市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基层帮扶工作期间,工资、福利、奖金、岗位、职务待遇不变,接受帮扶单位要为派驻人员提供生活便利和补贴。帮扶工作成绩突出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职务聘用、选派进修、提拔使用方面优先。不服从组织安排参加帮扶工作的人员,不得晋升和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帮扶工作不合格人员,两年内不得晋升和聘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帮扶方出现不合格帮扶人员的医院和院领导,将被取消评优资格。(记者 魏然 王凯 实习生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