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农垦总局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省直有关企业: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绩〔2013〕5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第二批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黑财绩〔2013〕1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第二批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各市(行署)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企业对照申报的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和《2012年第二批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见附件1),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全面总结并自我评价,按照《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写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报告,填写《2012年第二批省专利技术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评分表》(见附件3),同时提出资金到账和支出凭证、企业2012年资产负债表、取得和申请专利证明资料、企业研发能力(研发资金、人员、设施设备)佐证资料、相关资金和专利研发管理制度等佐证材料。请与当地财政局协调做好绩效评价组织工作,将企业的绩效自评材料报当地财政局。
省农垦总局科技局对照上述市(行署)项目绩效自评要求,组织本系统相关企业开展绩效自评和汇总自评材料,于9月25日前报省财政厅专项资金主管处和绩效评价处。
省直有关企业比照市(行署)项目自评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自评,于9月25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资料和与纸件材料相同的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请相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领导,做好组织相关企业绩效自评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韩嘉 张少军
联系电话:0451-87589223,82627634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