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08-12-26    浏览次数:4

  12月25日,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26条”),对今后两三年内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问题作出全面部署。

  记者采访中,一些购房者和开发商认为,“26条”中有关扩大普通住宅营业税减免范围、降低税率等条款,有利于活跃二手房交易。“从长远角度考虑,‘ 26条’条条都是利好。”济南大卫国际总裁申作伟表示,目前看,“26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直接影响不大,但它能够重建购房者的信心,通过对购房者的优惠政策促使整体楼市回暖,从而间接让房地产开发商受益。

   保障性住房有望带动普通商品房价格下调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有27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许多普通居民也迫切需要改善住房条件。

   “26条”要求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在2008年内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全省市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础上,确保到2010年年底廉租住房保障累计达到10万户,实物配租比重不低于 30% ,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今后两年内全省每年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不少于5万套的经济适用住房;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城中村和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全省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用5年时间完成旧住宅区整治。

   对此,不少接受记者采访的济南市居民认为,大量“质优价廉”的保障性住房上市,将带动普通商品房价格下调,他们“满怀期待”,并表示将“择机”出手。

   一普通住宅开发商则担心,保障性住房上市势必低于市场开发的普通住宅价格,“那样我们就毫无价格优势可言了”。

   “26条”同时提出,增加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比例和建设规模;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收购一些住房作为职工公寓,各城市政府要有计划地投资建设或收购一批中小户型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

   减轻税费负担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26条”明确提出,减轻居民购房税费负担,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并适当延期还款年限。此外,市民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房,增强购房人的购买能力。

   明确首次购买住房标准,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者,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同时,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标准,规定凡符合规定的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住房,享受普通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企业债券信托基金拓宽开发商融资渠道

   眼下,对于多数房地产开发商而言,融资难成为一块“ 心病”。对此,“ 26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省财政学院教授王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债券以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定程度上拓宽了开发商的融资渠道,利于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问题。除此之外,利率不断下调,也进一步减轻了开发商的融资成本。

   不过,有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出台利好政策,但要从银行贷到款,“依然很难”。“房贷细则、贷款政策等一直处于变动中,银行放贷也更加谨慎,通过贷款融资绝非易事。”

   同时,减轻房地产开发项目税收负担,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不低于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标准预征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按年清算。规范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一切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

   面对市场变化和需求,“26条”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对发布违法广告、囤房居奇、哄抬房价、合同欺诈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者,坚决依法惩处。(记者 李梦)

   相关链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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