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9    浏览次数: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现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宣传,辅导企业参照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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