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六个部分,共二十四节。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坚持公平效率统一,实行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完善制度体系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努力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近期五项重点改革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
《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探索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政府卫生投入增幅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 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 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征求意见稿》指出,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征求意见稿》称,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 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
《征求意见稿》认为,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对仿制药品实行从低定价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我国将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检查治疗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服务成本监审和服务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在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上,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推行在药品外包装上标示价格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此外,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近期抓好五项重点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出,着力抓好五方面重点工作,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到2010年,在全国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即: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