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部门(行办、协会、公司):
现将2008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一批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本批计划的共868个项目,总投资51.6亿元。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加大投入力度,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项目完成后,要按照《山东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省经贸委办理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手续。
三、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部门(行办、协会、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2008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一批项目计划汇总表(见申报系统公示栏)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