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全省工商系统2011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01-05    浏览次数:4
鲁工商市字〔2011〕496号 各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分局:   2011年,全省各级工商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践行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新成绩,全省工商系统涌现出一大批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省局《关于推荐2011年度全省工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工商明电〔2011〕159号)精神,经层层推荐和省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决定授予济南市工商局市场处等46个单位“全省工商系统2011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济南市工商局市场处副主任科员翟玉涛等173名同志“全省工商系统2011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不断加强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   附件:1、全省工商系统2011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xls    2、全省工商系统2011年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名单.xls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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