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经贸技字[2008]289号
关于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凝练一批为促进调整优化结构、推进节能减排、提高工业增量的技术创新项目,我们按照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我省工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山东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指南》,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提出重点研发领域、市地确定承担载体和技术研发项目的形式,遴选了374项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研发项目,项目研发投入296.56亿元。
项目突出了高新技术领域和重点行业、突出了结构调整的技术和装备需求、突出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的研究开发。其中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有97项,占项目总数的25.9%,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有267项,占项目总数的71.4%。预计2008年完成23项, 2009年完成70项, 2010年完成281项。
为了组织实施好这些重大产业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实施省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要积极做好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信息沟通、市场保护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形成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参与、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有效机制,共同推进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专项的研发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各类科技、技术研发等专项资金的作用,放大使用效应,积极支持重点技术和工艺攻关。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加大对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研发的资金投入,省级技术中心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要达到3.8%以上,重点培育的技术中心企业达到5.5%以上。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各类民营、外资以及风险资本投入重大产业技术的研发,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外资和其他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机制。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继续推进和支持企业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资源,建立技术联合开发平台和产学研创新联盟,利用大学、科研机构的人才、研发设施等资源,联合攻克束缚企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支持企业稳步推进海外战略性投资,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参加国际技术联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要争取并购国外研究开发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国际化经营。
四、抓好实施和调度。要加强项目的调度,实行季度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项目承担企业要明确项目责任人,制定切实的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要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的创新平台作用,把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和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
五、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6]6号)精神,加大《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创新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的实施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抵扣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鼓励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列支、技术开发装备折旧、新产品财税返还、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免税等政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落实好对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的报酬和奖励政策。
请各市经贸委(经委)、省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及时跟踪调度检查,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书面材料及电子版报省经贸委技装处。
联系人:马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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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省重大产业技术和装备研发项目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