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06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耗的决策部署,全省节能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节能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涌现出一批节能先进单位、企业和优秀成果。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07〕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6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授予青岛市人民政府、烟台市人民政府为2006—2007年度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单位,并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对完成和基本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的枣庄、淄博、莱芜、济南、威海、临沂、潍坊、东营、济宁、泰安、德州、菏泽12市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授予山水集团、胜利油田、兖矿集团、万华集团、海化集团等5家企业为2007年度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授予济钢集团“冶金工艺过程余热余能分布式发电系统开发与应用”、山东硅苑新材料公司“高效节能型高速纸机微晶陶瓷脱水部件”、新矿集团“以矸换煤绿色开采节能技术”、鲁阳公司“陶瓷纤维建筑隔热板”、力诺新能源公司“太阳能光电光热综合节能系列产品”等5项成果为2007年度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对以上5家获得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5家获得重大节能成果奖的企业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授予济钢集团等50家企业为2007年度山东省节能先进企业;授予桑乐太阳能公司“数字化太阳能热水器”等49项成果为2007年度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并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希望没有完成节能目标的单位和企业要加大工作措施,争取尽快迎头赶上。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广大企业和科研院所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积极推广节能先进经验,加快研发和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为实现2008年和“十一五”节能目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