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搞好节能减排,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有序用电,更好地保障电力供应,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贸委、济南电监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制订的《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目前我省电力需求增长较快,电力迎峰度夏和确保奥运电力供应的任务艰巨。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保障电力有序供应,是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促进节能减排、保证经济社会用电需求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用电和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措施力度,优化电能消费结构,把有限的电能资源用在最关键、最急需的地方,切实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
二、进一步优化用电方式,切实保障重点电力供应,严格控制不合理用电。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电力供需特点,按照本《意见》的任务要求,修订完善本地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工作方案,将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电力用户。要坚持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电力供应。要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企业的用电,大力压缩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要坚持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积极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高电能利用水平。要严格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安排非连续性、可调节的大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用电。各市、县(市、区)政府责成经贸委和供电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用电特点,共同排出有序用电、错峰移峰具体的企业名单,于6月10日前分别报省经贸委、济南电监办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照电网稳定运行要求每日下达次日的有序用电方案。要加快推进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制度,运用法律和市场手段促进落后生产能力的关闭淘汰。各地要科学合理地掌握城市景观照明用电。各级机关和国有大型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节约用电。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动态检测和预警,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担负起保障电力供应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煤电运的协调调度,督促各电厂加大电煤采购,努力增加库存,特别要抓好地方公用及自备电厂电煤供应,鼓励多发电支持电网。要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调度纪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监督检查和有效监管,督促各地区、电网企业和电力生产企业落实各项措施,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确保全省电力生产供应。
二〇〇八年五月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
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优化电能消费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保障电力有序供应,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用电需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工作指导转变,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积极推进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实施有序用电,优先保障重点用户电力供应,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稳定提高全省电煤库存,加强电网调度管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主要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节能降耗的各项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处理节能减排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把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医院、学校、金融机构、铁路、交通枢纽、供水供热、农业生产、广播、电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重大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求,全力保证奥运期间青岛市电力供应,严禁随意拉闸限电。
(三)把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着力压缩高耗能、高排放和落后生产能力企业的电力需求。
(四)根据电煤库存和供应情况,科学合理安排电力生产,以电力生产供应能力确定实施有序用电方案等级。有序用电坚持分级实施、稳步推进,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保障全省电网安全稳定和电力有序供应,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三、组织实施
(一)根据电网电力资源供需平衡情况,参照近期各市社会用电量和高峰负荷基数,分地区确定不同等级的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方案,组织实施中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每日下达次日有序用电方案。全省有序用电方案于6月20日开始启动实施(有些地方已开始执行)。
(二)各市要严格按照全省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目标任务,在认真细致调查摸底的前提下,于6月10日前修订完善本地区相应等级的节约用电、有序用电方案,把各项措施细化到行业、用户、班组和设备。科学合理安排企业生产班次和轮休,采取错峰、避峰等措施,尽可能避开午高峰(10:00-11:30)和晚高峰(19:00-20:30)用电。
(三)各市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工作,确保关键时刻电力的有序供应。各市经贸委和供电公司共同修订完善的工作方案要及时报省经贸委、济南电监办、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开展节约用电,保障电力有序供应,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稳定,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顾全大局,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优化电能消费结构,把有限的电能资源用在最关键的地方。
(二)要超前做好全省电煤库存和用电需求预测,加强煤电运供应动态监测,不断细化完善本地区的工作方案,争取工作主动权,积极促进煤电运供应形势的尽快好转。
(三)各地根据当地电网峰谷特性,结合电力大用户生产工艺用电特点,安排组织非连续性、可调节的电力用户调整生产班次,引导企业错峰、避峰用电。要严格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的市场调节作用,达到削峰填谷、减少电网峰谷差的目的。要对峰谷分时用电计量设备、器具进行完善和加强,改进计量、价格、结算等管理,调动各方面有序用电的积极性。
(四)坚决停止不符合产业政策、违规建设和淘汰企业的用电,大力压缩小钢铁、小水泥、小焦化、小化工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加快推进差别电价和超耗能加价制度的实施,运用法律、市场和行政手段促进落后产能的关闭淘汰。
(五)加强对地方公用及企业自备电厂的管理,鼓励多发电支持电网。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因地方机组欠发而减少的地区用电负荷,电网将不另增补网供负荷。
(六)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节约用电、有序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舆论的的宣传引导,积极争取全社会和电力用户的理解和支持。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各种矛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