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科技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促进科技型企业创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黑龙江省内注册成立,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所需的场地和共享设施,提供物业、中介、技术、培训、信息、融资等方面的服务的孵化器均可申报。鼓励建设专业型、创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企业及其他机构创办多种形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条件
应符合《黑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见附件1)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申报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工作汇报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资料,经所在地科技局或高新区审核并出具推荐文件。
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推荐文件一起于2013年9月30日报送至省创新基金服务中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tyqc@163.com中,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评审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企业服务中心 孙琳
电话:0451-51920608
联系人:省科技厅科技园区管理处 谷川
电话:0451-82628432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502室
邮编150028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9月10日
附件1:黑龙江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附件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