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语委有关人士解读新出台的语言文字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07-10-25    浏览次数:2

  3月起,本市首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一下简称《实施办法》)就将正式实施。今后,上海将拥有怎样的“城市语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解读。

  学生加强“双言”能力

  现状:上海学生不会说上海话?这个问题曾在一段时间内引起不少媒体关注。而经过市语委于去年对全市19个区县8000余名父母都出生并成长在上海的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的上海话(包括郊县方言)使用能力及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查,学生们不仅会说,而且基本都能根据不同场合、不同语境选择使用合适的不同语言,并能在普通话和方言之间自由进行转换。

  计划:“学生的方言能力令人满意,同时,我们更要强调对学生普通话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双言’能力”,市语言文字管理处处长朱蕾透露,今年秋季开学起,一门名为《少儿口语交际》的课程将进入本市中小学拓展型课程,并鼓励学生争夺“语言表达章”。

  此外,本市各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今后将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能力测试,鼓励学生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教育部门也将把此作为学校考核的内容之一。

  公共场所规范用字用语

  现状:繁华的商业街区上,有的店招龙飞凤舞的手写体虽然漂亮,但却让人看不明白;有的洋品牌虽然入驻中国,但是却“忘了”把自己的中文名字告诉消费者,整个店堂内寻不到任何品牌中文标识。

  计划:根据《实施办法》,本市提倡印刷体招牌上应使用规范简化汉字,题字和招牌中的手书字若是采用了繁体字、异体字和外国文字,必须在合适的位置,摆上一块用规范简化字标注的名称牌。“当然,语言文字的管理将采用柔性方式”,市语委有关人士表示,考虑到更改标识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允许一些已经使用了印刷体繁体字招牌的商家也通过摆放名称牌的方式以符合规范。今年本市将依托普通话测试中心组建上海市社会语言文字应用监测中心,重点对公众领域用字进行监督。

  同时,为了在公众服务行业中推广普通话,《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方可使用方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和出版、教学、研究中缺需使用方言地,以及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需要使用方言的;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经市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使用方言的。金融和旅游则将成为本市首批启动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公共服务行业,这两个行业中面向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道路确定“英文名”

  现状:一条南京西路,在不同场合拥有“NanJingXiRoad”“WestNanJingRoad”

  “NanJingWestRoad”等不同英文名,类似“南车站路”和“车站南路”等名称接近的道路,翻译成英文却成了“双胞胎”。

  计划:市语委将筹建中文名称英译方面的专门网站,接受社会咨询,同时委托华东师范大学就《道路名称英译规范(草案)》,在母语为英语的外籍人士中开展“社会认同度”调查,给本市每条道路一个标准而唯一的英文名,于年内向社会发布《上海市道路名称、汉语拼音和英译名规范目录》。

  网络语言不能简单否定

  现状:网言网语,究竟对是语言的发展还是污染?版主、主页、链接、下载、上传等词汇都源自网络,但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语法规范和汉语造词规律,充满时代气息,而“青蛙”“:P(吐舌头笑)”“7456(气死我了)”等词用数字和符号传情达意,虽在部分年轻人中流行,噱却让网外人有些弄不明白。

  计划:“层出不穷的网络语言,我们不能一概否定”,朱蕾表示,针对上述情况,前者不妨大胆使用,而后者还是让它留在网络生活里为妙,不宜进入公共交际领域。为此,《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汉语文出版物、国家机关公文应当符合国家关于普通话、规范汉字、汉语拼音、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的规范和标准。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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