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商务部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71号——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根据我国加入WTO议定书的承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发布2004年《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2年第62号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自动进口许可机电产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