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公布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的通知
[1997]外经贸运函字第64号
福建省外经贸委,厦门市贸发委:
根据《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办法》及有关通知精神,我部批准中国外运福建公司等10家企业为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企业(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有关企业在经营中严格遵守管理办法,为货主单位和船公司提供优质服务,促进两岸直航的顺利进行。
附件: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
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
附 件
首批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企业名单
以下企业,经批准可从事经营台湾海峡两岸间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001 中国外运福建公司
002 中国福州外轮代理公司
003 福建省国际贸易运输有限公司
004 福建外贸中心国际储运公司
005 中国外运福建厦门公司
006 厦门外代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007 厦门特贸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008 厦门建发国际货物运输公司
009 厦门泰达国际货运公司
010 厦门象屿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