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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2000]外经贸管发第4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各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

为了维护对韩国大蒜出口经营秩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大蒜贸易协议》,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外经贸部制订了《关于对韩国大蒜出口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如文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0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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