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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26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8

  根据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6月26日,我国自2002年5月24日开始实施的部分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普通中厚板进口数量已达到该类别关税配额量的110.11%。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2年6月28日起,对超出关税配额部分的进口普通中厚板加征20%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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