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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2年第8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生效日期:--失效日期:)


  为保护不可再生的钨、锑资源,维护钨、锑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外经贸部《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的有关规定,外经贸部核定了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按照《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出口经营活动。

二、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应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协调下,积极参与行业协调和自律。

  特此公告

附件: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补充名单(共2家)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柳州华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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