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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2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生效日期:--失效日期:)

  为保护不可再生的钨、锑资源,维护钨、锑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外经贸部《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00]外经贸管发第649号)的有关规定,在各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经贸厅推荐的基础上,外经贸部核定了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获得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按照《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经贸委会同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2001年第21号令的有关规定开展出口经营活动。

  二、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应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协调下,积极参与行业协调和自律。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 件

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

  一、2002年度钨及钨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13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仅限钨酸)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株洲硬质合金进出口公司
  南昌硬质合金厂
  江西省稀有稀土金属钨业集团公司
  江西省五矿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市钨钼材料厂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鑫粉末冶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广东公司

  二、2002年度锑及锑制品出口企业名单(共7家)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锡矿山闪星锑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中南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云南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海口市五矿机械化工医药进出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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