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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2001年第34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生效日期:2002.01.01--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取消55种机电产品的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取消配额、许可证、特定进口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机电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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