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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的政策与条件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外经贸体制将与世界贸易体系接轨,这已成为今后发展的趋势,外经贸经营资格的管理将由目前的经营许可制逐步过渡为登记制,进出口贸易实现放开经营。但在目前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外经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合理引导外经贸经营主体的市场行为,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和优化资源的配置,使外经贸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平稳过渡,对国内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仍实行有国家外经贸部统一管理的外经贸经营许可制度。

  根据现行的政策与规定,我国的外经贸企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流通领域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商业物资企业、供销社企业和外经企业。随着外经贸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外经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实行进出口经营登记备案制的企业范围不断扩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已经取消。各类企业应按照外经贸部的有关政策,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申请有关的进出口权。

  为了增强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的透明度,方便有关部门、各类企业了解外经贸经营资格审定的规定和申报程序,我们编制了《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须知》,供大家参阅。

外经贸部外贸司

2001年6月

 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须知

申请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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