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税[2001]153号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现将《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JC001-2000)》印发你们,自2001年4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实施后,各地外经贸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本标准审批加工贸易合同(包括结转深加工),各地海关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备案、核销。2001年4月1日以前仍按原标准审批、备案、核销加工贸易合同。
请遵照执行。
附件:《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JC001-2000)》
海 关 总 署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HDB/JC001-2000
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商品编号:68022110、68022300、68029)
--(大理石荒料、花岗石荒料、毛光板部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大理石荒料、花岗石荒料(商品编号:25151100、25151200、25161100、25161200)或大理石、花岗石毛边大板(商品编号:68022)为原料加工生产石材板材、异型材等产品(商品编号:68022110、68022300、68029),包括各种不同厚度规格的板材(含拼花图案类板材)、各种不同形状和规格的异型材(含花线、墓碑、园林雕刻品、文具、卫生洁具、艺术雕刻品)的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从事石材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石材产品生产的大理石荒料、花岗石荒料或大理石、花岗石毛边大板单耗审批、备案和核销管理。
2 定义
石材产品单耗: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加工每单位重量(kg)板材或异型材所耗用的原料重量(kg)或加工1㎡板材或1m3异型材所耗用的原料体积(m3)。(包括工艺损耗)
3 单耗标准
3.1原料品质要求
本标准对原料(大理石荒料、花岗石荒料)品质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JC202--92,JC204--92)及合同对原料品质的认定。
3.2 成品品质要求
本标准对成品品质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JC79--92,JC205--92)或国际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对成品品质的认定.
3.3单耗标准


HDB/JC001--2000
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外经贸管理部门对单耗审批、备案、核销,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加工贸易管理的政策措施,打击伪报单耗的不法行为,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根据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工作联络小组工作计划,制定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建材工业局外事司委托中国石材工业协会负责起草制定。由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国家经贸委经运司和国家建材工业局组织相关工业协会及企业的工艺、技术专家和有关海关加工贸易保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定。
2. 制定单耗标准的原则
单耗标准的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类加工企业平均生产水平为基础,贯彻国家有关产业和外贸政策,符合我国加工贸易生产实际,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便于海关有效监管和相关单耗数据信息的使用和维护。
3.编制过程
3.1对标准条款的说明
3.1.1《海关商品目录》中所称"花岗岩石材"的名称不甚准确,花岗岩是岩石学中一种酸性岩浆岩的专有名称,其化学成份、矿物结构都有严格范围界定,不能代表全部由岩浆凝固而形成的一大类石材,同时为与现行我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惯例接轨,故本标准中改为准确的提法"花岗石石材"。
3.1.2本标准延用我国石材业工作习惯,石材产品和石材原料均以面积(㎡)或体积(m3)计算。
如需改为按质量计,可按下列公式和比重系数简单计算即可。
公式:石材质量(kg)=体积(㎡)X比重系数(kgm3)
比重系数:黑色花岗石材(基性、起基性岩浆岩):3.000km/m3
其它颜色花岗石材:2.800kg/m3
各颜色大理石材:2.800kg/m3
3.1.3考虑我国海关多年来一直执行的进口石材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kg)",而此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易于理解和掌握,故本标准同时列出以"kg"为单位的单耗数据供选用。
3.1.4由于石材加工贸易中较多使用进口毛光板加工生产规格板或拼花图案板的实际情况,故在本标准中附列此类单耗标准于"3.3.2"
3.1.5放射性强度水平
4.本标准要求所有天然石材其放射性水平应符合我国现行(JC518-93)标准。

5. 石材加工中原材料工艺损耗的原因:
5.1切割时刀口位置石材被刀头切割磨碎为岩粉,被清洗排出。
5.2边角余料
5.3研磨、烧毛、抛光、喷砂、剁斧……等等加工过程中的磨耗与破损。
5.4石材雕刻中的各类损耗,如造型剔除等等。
6. 石材的基本知识
6.1石材基本分类
建筑石材building stone:具有一定的物理、化学性能可用作建筑材料的岩石的统称。我国建筑石材目前基本为三大类:花岗石材类;大理石材类;板石类。
一般定义为:
6.1.1 花岗石:各类岩浆岩和以岩浆岩为原岩的变质岩的总称,主要成分为硅酸盐矿物,一般质地较硬。
6.1.2大理石:各类沉积岩和以沉积岩为原岩的变质岩的总称,主要成份为碳酸盐矿物,一般质地较软。
6.1.3 板石:指以天然板岩、页岩等片状岩石及与其有关的变质岩所组成的一类石材。
6.2 常用术语:
6.2.1 毛料 Untrimmed quarry stone:由矿山直接分离的,形状不规则的石料。
6.2.2 荒料 quarry stone:由毛料加工而成,具有一定规格,用以加工饰面板或异型石材的石料。
6.2.3 毛板 flag slab:由荒料据解成的板材
6.2.4 薄板 thin slab:厚度≤15mm的板材.
6.2.5 厚板 thick slab:厚度>15mm的板材。
6.2.6 密度 density:岩石单位体积的质量。Kg/m3
6.2.7 硬度 hardness:表面抵抗其它物质刻划、腐蚀、切削或压力的能力。
6.2.8 吸水率 water absorption:吸水的岩石质量与干燥岩石质量之比。
6.2.9 压缩强度 compressive strength:试件承受单向压缩力而破坏的应力值。
6.2.10 弯曲强度flexuril:试件弯曲至破坏时所能承受的压力值。
6.2.11 抗冻性 frost resistance:岩石抵抗冻融破坏的性能。
6.2.12 色斑色线 color stripe:与饰面石材基本颜色、花纹不谐调的条纹状、条带状或斑状物质。
6.2.13 砂眼 sand hole:天然形成的具有一定深度的凹坑,直径在2mm以下。
6.2.14 孔洞 hole:天然形成的具有一定深度的凹坑,直径在2mm以上.
6.2.15 翘曲 warpage:石材板材的弯曲。
6.2.16 棱角缺陷 edges imperfection:石材板材的棱和角受到的损伤。
6.3常用标准(附在文后)
6.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79-92《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6.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202-92《天然大理石荒料》
6.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204-92《天然花岗石荒料》
6.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205-92《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6.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890-90《天然饰面石材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79-92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 代替JC79-8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以下简称板材)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装饰用的天然大理石板材。其他用途的天然大理石板材也可以参照采用。
2 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286.1 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EGTA-CyDTA容量法测定氧化钙和氧化镁
GB3286.3 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二氧化硅
GB3286.4 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钼蓝光度法测定二氧化硅
GB3286.10 石灰石、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灼烧减量的测定
GB9966.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融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966.3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GB9966.5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镜面光泽度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3.1 分类
a 普型板材(N):正方形或长方型的板材;
b 异型板材(S):其他形状的板材。
3.2 等级
按板材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平面度允许极限公差,角度允许极限公差、外观质量、镜面光泽度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合格品(C)三个等级。
3.3 命名与标记
3.3.1 板材命名顺序:荒料产地地名、花纹色调特征名称、大理石(M)。
3.3.2 板材标记顺序:命名、分类、规格尺寸、等级、标准号。
3.3.3 标记示例:
用北京房山白色大理石荒料生产的普型规格尺寸为 600MM×400mm×20mm的一等品板材示例如下:
命名:房山汉白玉大理石
标记:房山汉白玉(M)N 600x400x20 B JC79
4 技术要求
4.1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4.1.1 普型板材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平面度
将直线度公差为0.1mm的钢平尺贴放在被检平面的两条对角线上,用塞尺测量尺面与板面间的间隙。被检面对角线长度大于1000mm时,用长度为1000mm的钢平尺沿对角线分段检测。
以最大间隙的塞尺片读数表示板材的平面度极限公差。读数准确至0.05mm。
5.3 角度
用内角边长为 450mm X 400mm的、内角垂直度公差为 0.13mm的 90度钢角尺。将角尺长边紧贴板材的长边,短边紧靠板材短边,用塞尺测量板材与角尺短边之间的间隙。当被检角大于 90度时,测量点在角尺根部;当被检角小于90度时,测量点在距根部400mm。当角尺长边大于板材长边时,用上述方法测量板材的两对角;当角尺的长边小于板材长边时,用上述方法测量板材的四个角。
以最大间隙的塞尺片读取表示板材的角度极限公差,读数准确至0.05mm。
5.4 外观质量
5.4.1 缺陷
将板材平放在地面上,距板材1.5m处明显可见的缺陷为有缺陷;距板材1.5m处不明显但在1m处可见的缺陷为无明显缺陷;距板材1m处看不见的缺陷视为无缺陷。
缺棱掉角用刻度值为0.5mm的钢直尺测量其长度和宽度。
5.4.2 花纹色调
将选定的协议板与被检板材同时平放在地上,距1.5m处目测。
5.5 镜面光泽度按 GB 9966.5的规定在板材产品上进行。
5.6 体积密度、吸水率按 GB 9966.3的规定进行。
5.7 干燥压缩强度按 GB 9966.1的规定进行。
5.8 弯曲强度按 GB9966.2的规定进行。
5.9 氧化钙和氧化镁的分析方法按GB 3286.1的规定进行。
5.10 二氧化硅的分析方法按 GB3286.3或 GB3286.4的规定进行。
5.11 灼烧减量的分析方法按GB3286.10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6.1.1 检验项目:规格尺寸偏差、平面度极限公差、角度极限公差、外观质量、镜面光泽度。
6.1.2 组批:同一品种、等级、规格的板材以10㎡为一批;不足100㎡的按单一工程部位为一批。
6.1.3 抽样:规格尺寸、平面度、角度、外观质量的检验从同一批板材中随机抽取5%,数量不足10块的,抽10块。镜面光泽度的检验从以上抽取的板材中取5块进行。
6.1.4 判定:单块板材的所有检验结果均符合技术要求中相应等级时,判为该等级。同一批板材中;优等品中不得有超过5%的一等品;一等品中不得有超过10%的合格品;合格品中不得有超过10%的不合格品;光泽度不得低于表5规定的95%。
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应该加倍抽样检验。如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板材的质量不符合该等级。
6.2型式检验
6.2.1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6.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建厂投产时;
b.荒料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2.3 组批;同出厂检验。
6.2.4 抽样:规格尺寸、平面度、角度、外观质量、镜面光泽度的抽样同出厂检验;体积密度、吸水率、干燥压缩强度、弯曲强度的检验从生产同批板材的荒料中的不同块体上按 GS 9966.1~9966.3的规定抽样。
6.2.5 判定:体积密度、吸水率、干燥压缩强度、弯曲强度的试验结果中,有一项不符合4.5.2~4.5.5规定时,则判定该批板材为不合格品。其他项目检验结果的判定同出厂检验。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7.1.1 出厂板材应注明:生产厂名、商标、标记。田套工程用料应在每块板材侧面标明图纸编号。
7.1.2 包装箱上必须有"向上"、"怕湿"和"小心轻放"的指示标志,应符合GB 191中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包装时光面应相对并按板材品种、规格、等级等分别包装,并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配套工程用料的图纸。
7.2.2 包装质量应符合产品在正常条件下安全装卸、运输的要求。
7.3 运输
板材在运输中应防湿,严禁滚摔、碰撞。
7.4 贮存
7.4.1 板材应在室内贮存。家外贮存时应加遮盖。
7.4.2板材应按品种、规格,等级或工程料部位分别码放。板材直立码放时,应光面相对,倾斜度不大于15度,层间加垫,垛高不得超过1.5m;板材平放时,应光面相对,地面必须平整垛高不得超过1.2m
7.4.3包装箱码放高度不得超过2m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 202-92
天然大理石荒料 代替JC202-76
1 主题内容与运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理石荒料(以下简称荒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大理石矿体开采出来的用于加工制作建筑饰面材料的荒料及其他建筑用料。
2 引用标准
GB 9966.1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干燥、水饱和、冻出循环后压缩强度试验方法
GB 9966.2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 9966.3 天然饰面石材试验方法 体积密度、真密度、真气孔率、吸水率试验方法
3 产品分类
3.1分类
3.1.1按整形方法将荒料分为两类:
a. 锯面荒料〔SS〕:六个面都是用锯切方法整形的荒料。
b.劈面荒料〔CS〕:有一面或数面是用劈凿方法整形的荒料。
3.1.2 按体积将荒料分为三类〔见表1〕
表1 立方米
类别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