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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生效日期:1995.01.01--失效日期:)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以及《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1995年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1995年实行配额招标的商品:

  外经贸部确定1995年新增加试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羊绒、无毛绒、甘草、水泥、石蜡、薄荷脑(油)、棉涤纶漂布、松香及松脂、兔毛、地毯、鲜蜂王浆(粉)11种商品。加上1994年已实行招标的原木、轻(重)烧镁、氟石块(粉)、人参、大蒜、棉漂布、苎麻纱、苎麻坯布、苎麻条/球、精干麻、蔺草及制品、甘草制品、蜂蜜13种商品,共计24种。

  二、关于招标时间:

  上述24种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时间一般是1994年9月初至10月上旬。具体投标开始及截止日期由各配额招标委员会另行公布。

  三、关于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的执行机构:

  根据《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的执行机构为各配额招标委员会,即由外经贸部贸管司等有关司和有关进出口商会联合组成的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

  各配额招标委员会下设的招标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四、关于资格审查:

  请各省(区、市)外经贸委(厅、局)立即按照《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试行)及《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本地区申请参加投标的各类企业进行投标资格初审,并务必于1994年9月20日前将资格审查报告及合格企业名单报各有关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见附件)。

  各外贸、工贸总公司由有关进出口商会负责资格初审。

  五、关于标书的发送:

  在1995年配额招标工作中,将由各招标办公室向各省(区、市)外经贸委(厅、局)统一发送标书;由各省(区、市)外经贸委(厅、局)按规定向初审合格的企业发放标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有关外贸、工贸总公司可径向各有关招标办公室申领标书。

  六、1995年招标商品配额的使用:

  上述24种招标商品1995年的出口配额,系指全球配额招标,全部通过招标(包括各种贸易方式)。

  七、从1995年1月1日起,各中标单位一律到有关特派员办事处领取出口许可证(有关发证机关调整事宜,另行通知)。特此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各有关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5139067,5136677-3306或3309。

  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半壁街南路甲1号;
  邮编:100081;
  电话:8414440-229或245,8424815。

  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甲33号;
  邮编:100005;
  电话:5244374、5136201、5231708。

  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2号11层;
  邮编:100022;
  电话:5062354,5062350,5950509。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配额招标委员会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宾馆21台2楼;
  邮编:100027;
  电话:507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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