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省管局《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省级党政机关运行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皖管〔2016〕6号)要求,对“十二五”期间的“三公”经费、固定资产、办公用房、机关用地、公务用车等情况进行统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不含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报表填报。请各单位按照报表(相关表格可在安徽农业信息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的指标解释(有疑问可咨询省管局,联系人:平川,电话:62601740)对“十二五”期间(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1年1月1日至nth="12" day="3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5年12月31日)的数据按年度进行分别填报。各事业单位自行填报,机关本级报表由机关服务中心填报。合署办公的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可参考能耗报表的建筑面积填报,办公用地数据不填报,由机关本级统一填报,相关问题可咨询机关服务中心房管科(联系人:吴焕米,电话62669118,9988)。机关本级人员情况和“三公经费”等相关数据分别由人事处和财务处填报后由机关服务中心汇总。机关车辆编制数据和实有数据由机关服务中心会同办公室统一填报, 2015年度参改单位公务用车数据分车改前后(2015年9月)进行填报。纸质报表(含电子档)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务必于nth="3" day="15"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6年3月15日前报委机关服务中心(委机关办公楼东105室)。
三、工作要求。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这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是各单位要明确报表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员,及时完成报表填报工作等。三是要认真核对相关指标数据,确保数据准确,防止漏报、错报。四是根据省管局要求,省直各单位报送报表和电子档光盘,报表报送后,不得修改,请认真填报。
联系人:刘练斌,电话:62666788,9788。电子信箱:ahnwlb@sohu.com。
附件:“十二五”时期机关机关运行情况表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6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机关运行情况统计表(基层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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