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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20号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4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20号
 【发布日期】2008-03-20



  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经审核,决定赋予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珠海市斗门区龙基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建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浙江舟山富兴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南阳鑫港石化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商务部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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