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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决定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开展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3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12号
 【发布日期】2006-02-14


  为做好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工作,根据《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实施细则》,我部决定委托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负责组织专家,开展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资质条件评估工作。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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