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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监察部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工作

发布日期:2011-04-28    浏览次数:2
12月23日,中纪委、监察部驻商务部纪检组监察局、商务部直属机关纪委,下发了《关于2004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两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行为作出部署。近日,中纪委委员、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商务部党组成员徐敬业,在辽宁、黑龙江商务系统进行廉政检查和调研时再次强调:元旦、春节即将来到,商务系统各单位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严禁制售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切实整顿市场秩序,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营造健康向上的节日气氛。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活动,严格财政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岁末年初乱发钱物,严禁制售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坚决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干部到外地过年,要轻车简从,不要增加地方政府的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参加健身和娱乐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赞助和奖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党员干部要珍惜自己的声誉,不去不健康的场所,不做伤风败俗之事。严禁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活动等或借机敛财。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抓好本通知的贯彻落实,不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而且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教育、监督和管理的责任,真正做到对每一位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家庭幸福负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本通知精神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商务部纪检组)


  (信息来源:C28纪检监察局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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