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4号文要求,为做好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申报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支持对象及条件、项目类型及要求,详见附件《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4]24号)
二、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各市(州)科技局会同财政局,公开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并于5月15日前按照规定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分别报送省科技厅二份、省财政厅一份。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到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财政部、科技部已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详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网站(www.innofund.gov.cn)。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已按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执行。
2、阶段参股项目采用常年受理方式,申请单位可根据募资进度需要,提出项目申请。
3、风险补助、投资保障项目,仅限于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联系人:
省财政厅企业处 电话:028-86678647
省科技厅条财处 电话:028-86676587
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涂小东 电话:028-86782629
赵 晋 电话:028-86620021
材料受理地址:成都市大慈寺路32号中楼216室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