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5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省科技厅、财政厅将组织遴选2014年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富民强县)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项目开放式决策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科技法治建设,2014年省级富民强县项目采取“过程阳光、评审公开、决策民主、全程监督”的开放式决策。

  (一)过程阳光

  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立项决策、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情况等项目全周期、全过程的内容通过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网站公开(涉及国家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内容除外),在阳光下行使行政权力。

  (二)评审公开

  项目申报前,公开遴选因素;在完成申报主体资格、材料政策性完整性规范性、基础因素和加分因素等形式审查后,公开形式审查结果和拟予专家评审的项目;项目评审前,公开评审方式、评审时间和地点、专家评分表等内容;项目评审后,公开评审结果。

  (三)决策民主

  省科技厅根据方针政策、专家评分、因素得分等综合情况研究提出拟立项项目草案,与省财政厅会商后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并在省科技厅网站同步公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公示无异议的拟立项项目报省领导批准下达。

  (四)全程监督

  省科技厅与财政厅全程参与和监督项目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会商、公示、年度总结、中期监理、结题验收等过程。确保可对比、可追溯、可察责。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要根据《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立足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基础组织遴选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培育、壮大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区域带动性强的支柱产业,有效带动农民致富和财政增收。要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已拨付的项目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并取消当地下一年度富民强县项目的申报资格。

  (二)申报资格

  承担省级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县,不能申报。具备申报资格的县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请经费及执行期限

  重点项目经费100万元,一般项目经费60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两年。

  (四)申报程序及截止时间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择优遴选,经所在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将联合推荐文件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正本1份)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项目受理单位,同时发送电子材料。2014年同时实行网上申报,按照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与管理中心(http://xmgl.scst.gov.cn)/申报须知/申报流程的要求提交材料。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规范

  申报材料(格式可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包括:(1)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专项资金预算申请表;(3)专项资金预算支出表;(4)项目资金预算说明;(5)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6)其它附件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按规范、节俭、清晰的原则,采用普通胶装,封皮不用塑料皮,正文用A4纸,书脊打印“市(州)+县(市、区)+项目”名称。

  三、联系人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联系人

  省科技厅农村处  全晓艳 028-86678529,杨光垚 86729801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董霄  黄晋  028-86679421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冯文帅  028-85284299

  (二)材料报送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7楼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邮编:610041)。

  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scnckj@126.com邮箱。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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