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中小企业局:
根据3月18日省中小企业厅“关于做好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专项项目储备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申报2014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储备重点
1.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企业园区(包括国际合作园区) 等小企业集聚地的服务运营机构,以改造现有场地、改扩建中小企业标准厂房、公共工程,增加公共服务的仪器设施等,增强能力建设的支出;为小企业入住免收厂房租金服务;服务机构为入驻基地、集群、园区的小企业提供仓储物流、创业咨询、政务代理、人才、技术、融资、产品市场推广等公益服务。
2.技术创新服务。服务机构用于设计、检测、实验等创新服务而采购仪器设备;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应用技术改造、提供研发、设计、检测、实验等技术服务。
3.信息服务。信息服务机构用于中小企业信息服务而采购、租用设备、改造机房等支出;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性和综合性信息发布、检索、查询、电子商务、数据库链接、以及信息咨询等数据共享与产供销信息服务等。
4.培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购教学设备、改造培训场地,增强为小企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能力;为小企业提供员工上岗、在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为小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高级培训服务。
5.专业服务。各类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品牌质量、财务会计、专利代理、法律咨询、投融资辅导等专业化服务。
6.重点展会。“中博会”等大型国际性展会,与国外合办的以及省政府主办的展会等。
7.担保补助。支持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中小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对增量业务给予奖励。
8.其他中小企业服务项目。
二、储备项目基本条件
1.小企业创业基地、以小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企业园区(包括国际合作园区)等小企业集聚地的服务运营机构,改扩建厂房、厂区的,入住小企业100户以上,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去年投资在300-500万元。
2.创业服务。小企业集聚地减免租金(减免20-30户)服务;提供人才、技术、融资、物流等政务代理服务,年支出200万元以上。
3.创新服务。技术服务机构用于小企业研发、检测、检验而进行的场地改造。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上,年投资在300-500万元。年服务企业100家以上。
4.具有独立法人的科研院所,以合作形式开放实验设备,为提升服务功能,购买设备的投资。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支出在300-500万元。
5.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产品营销、电子信息类,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有知识产权,年服务支出在100万元,从业人员20人以上。
6.培训服务。支持入住产业集群的职业化、专业性服务机构,开展小微企业上岗、在岗人员职业培训。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从业人员20人以上。年服务支出在200万元以上,年培训500-1000人。
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与国内有影响力的大专院校开展的小企业经营管理者高水平培训,年培训300-500人。
7.重点展会。“中博会”等大型国际性展会,与国外合办的及省政府主办的,免收一定展位费的,参展企业1000家以上,1500个标准展位。
8.担保服务。项目由申报系统储备,保费补贴将取消,代偿、补偿补助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