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铁合金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1    浏览次数:6

冀工信产业函〔2016〕114号

石家庄、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3号)和《关于对铁合金及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公告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工产业函〔2016〕5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铁合金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第一至二批公告的铁合金准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请你市对照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及公告管理办法要求,指导企业备齐监督检查所需材料,如实填写《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请你市全面核查企业名下所有已建成的铁合金项目(生产线)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核查工艺装备、节能环保设施,以及项目立项、环评、土地、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节能评估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提出检查意见,填写《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意见汇总表》(见附件3),并对存有问题的企业限期督促整改。对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及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按规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准入公告资格。省厅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将于近期择机进行抽查。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辖区内第一至二批准入公告企业的监督检查报告、《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公告企业监督检查意见汇总表》(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等有关材料,一并报送我厅产业政策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孙静怡  0311-87803218(兼传真)   15003116043

    sjy@ii.gov.cn

附件:冀工信产业函〔2016〕114号附件.doc

     (电子版可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www.i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2月24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