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0    浏览次数:9

  各有关单位:

  2014年,我省基础研究工作将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大规划”和新一轮产业建设目标,以提升我省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培养中青年科学技术的领军人才为重点,省科学基金将继续加大对35岁以下优秀科技人才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产学研结合和对外科技合作,鼓励科研院所围绕应用基础研究申报项目,注重能够解决我省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充分发挥重点大学知识创新的优势,依托重点实验室平台,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农业、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超前组织一批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领域的研究课题,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2014年的基金申报途径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通过电子信箱申报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青年科学基金、省留学归国人员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四项基金申报受理时间从2013年 12月20 日起至2014年1 月 20日24时止,届时网络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者年龄在申请当年(2014年,下同)的1月1日未满45周岁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培养资助的对象为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科技人才。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1.应按照《2014—2015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瞄准国内外科学前沿的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或是对我省未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带动性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特别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能源装备等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

  2.经过立项研究,可预期获得在同领域内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水平的科研成果,能够申请发明专利获得自主知识产权,能够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或能够形成未来我省经济新增长点。

  3.优先支持以省级以上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为依托,校企、院企合作项目。利用国外科技资源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合作协议或合同。

  4.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科学基金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5周岁。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或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尤其是结合我省区域条件、特点及有较强实力领域的研究工作。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获得新的科学发现或取得重要进展。

  3.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的业绩(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55周岁。

  (四)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者男性年龄在申请当年的1月1日未满35周岁,女性为38岁。

  2.申请者应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和业绩(参与过省级及省行业科研或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过论文或出版过论著或获得过专利),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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