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合资,合资公司承接了清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今后将由合资公司经营清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燃气业务。根据清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燃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清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冀201410180007G)。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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