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2    浏览次数:5
皖经信电工会〔2016〕3号

有关市经信委、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工会:
  2016 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省委九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紧紧扭住加快“调转促”这个主抓手,深入实施“4105”行动计划,全面打好转型升级攻坚战,不断推进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根据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省总工会文件精神,省电子工业工会决定,2016 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 2015 年度全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选送参加全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评比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评选范围:我省电子信息系统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不参评)。
  评选条件: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劳动竞赛组织健全,制度规范,活动正常,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面深化改革,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农民工入会和服务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其中,对综合考评较好的单位,上报省总工会参评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
  对于产品生产和技术服务单位,着重考核其销售收入、实缴税金、税后利润、人均利税、人均收入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安全生产等方面是否达到本企业历史最好水平和本行业先进水平。申报时,必须随表格附报本单位2014年、2015年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提供同行业对比资料。申报时,对以上几点,除文字说明外,还需附报有关资料或复印件。
  二、评选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先进个人
  评选范围:我省电子信息系统的在职职工〔县、处级公务员从严掌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评选条件:必须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忠于职守,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活动,为加快行业(企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全面深化改革,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推动企业(单位)发展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通过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技术扶贫以及技术创新等,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以及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投身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和服务农民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全国行业(系统)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的;
  7、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名额不具体分配,由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掌握。若推荐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电子信息产业为1个人选(应为任现职2年以上者),应于2O16年2月28日前,先预报登记表复印件(不需盖章)和电子版到省电子工会,按工作实绩择优审定后再通知正式填表盖章,按有关程序上报。
  其中,对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个人,上报省总工会参评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个人。
  三、评选省电子信息系统“工人先锋号”
  评选范围:我省电子信息系统各企事业单位中为实现省电子信息产业规划发展目标及企事业单位年度发展目标,推动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车间、科室、工段、班组。具体参评条件见皖工发〔2007〕69号《安徽省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获得过全国、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参评。其中,对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团体,上报省总工会参评安徽省“工人先锋号”。
  四、评选省电子信息系统重大合理化建议项目
  评选范围:我省电子信息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凡是2015年度已实施的项目,其年度节约或创造的价值达30万元以上的合理化建议,均可按照国务院1986年修订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及我省颁布的有关规定推荐参评,所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已兑现过奖励。可同时申报安徽省重大合理化建议项目。
  五、评选省电子信息系统组织劳动竞赛先进单位
  评选范围:各地市电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工会)。由各地市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劳动竞赛委员会对照条件自行申报。
  评选条件:坚持以工业经济建设为中心,根据我省电子信息产业的特点和需要,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受到好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劳动竞赛组织健全,工作扎实,活动丰富,积极创新;
  2. 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完成上级劳动竞赛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 转变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经常指导督促所属基层开展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创建“工人先锋号”等活动,单位和职工参赛面均达85%以上;
  4. 劳动竞赛工作促进了本地市电子信息产业、本单位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反应较好。
  各单位申报时,须附2015年度竞赛工作翔实资料的复印件(未附资料者,一律不予评选)。
  六、有关要求
  1. 要按照自愿参加、民主推荐的原则,坚持评选重在基层、突出工业经济建设第一线。
  2. 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上报的推荐人选(或单位)须经本单位通过民主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并由省电子工会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3. 凡属申报先进单位或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先进个人的,必须经过当地(所在区)工商、国税、地税、安全生产、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保和计生等部门的审查。凡在上述方面存在问题或未建工会、未签订集体合同、拖欠工会经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当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等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今年推荐上报名额不受限制,经综合择优评选后确定。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总工会参评安徽省劳动竞赛先进集体、个人和工人先锋号各1名。推荐各类评选项目,均由申报单位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用A3格式对折)、简明情况汇总表一份,登记表、简明情况汇总表表样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的《文件公告》栏目中下载。所有推荐表格、材料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省电子工会。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同时用word格式发送至840582818@qq.com。
  联系人:董淘,联系电话:0551-62871797。

  附件1:填表说明;
  附件2:2015年度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单位相关财务数据表;
  附件3:2015年度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先进评选推荐登记表样表;
  附件4:2015年度省电子信息系统劳动竞赛先进评选推荐简明情况汇总表样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工业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6年2月19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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