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拟对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5亿元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现将因素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5年9月7日至9月12日,共6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树彬;联系电话:020-8313330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 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 日
附件1 “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资金 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序号 地市 计划分配金额(万元) 小计 50000 1 珠海市 7220 2 佛山市(不包含顺德区) 15955 3 中山市 5680 4 江门市 6510 5 阳江市 2770 6 肇庆市 5990 7 顺德区 5875 考虑因素(以下3个因素各占1/3权重): 1.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任务数; 2.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工业投资任务数; 3.六市一区在建投资额超亿元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