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因素法安排计划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09-07    浏览次数:4

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拟对2015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5亿元按因素法进行分配,现将因素法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15年9月7日至9月12日,共6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珠江西岸装备产业推进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林树彬;联系电话:020-83133307

  省财政厅联系人:黄 飞;  联系电话:020-83170058

  附件:珠江西岸“六市一区”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9月2

  

  附件1

  “支持优质项目落地建设”资金

  因素法安排计划表

  

  序号

  地市

  计划分配金额(万元)

  

  小计

  50000

  1

  珠海市

  7220

  2

  佛山市(不包含顺德区)

  15955

  3

  中山市

  5680

  4

  江门市

  6510

  5

  阳江市

  2770

  6

  肇庆市

  5990

  7

  顺德区

  5875

  考虑因素(以下3个因素各占1/3权重):

  1.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增加值任务数;

  2.省下达的六市一区2015年装备制造业工业投资任务数;

  3.六市一区在建投资额超亿元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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