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4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评工作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3    浏览次数:7

 

 

各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

  为保障省重点实验室稳定、高效运行,进一步提高省重点实验室研究水平,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的管理办法》(粤科财字〔2012〕58号)的规定,我厅在2014年下半年组织专家组对159家(2011年前立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评。通过三轮考评,综合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考评结果和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获优秀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25家,获良好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41家,合格等级的省重点实验室83家,需整改的省重点实验室4家,摘牌处理的省重点实验室6家(详见附件)。

  二、获优秀、良好的省重点实验室,要继续完善实验室运行管理,突出创新,重视开放共享,努力在出成果、出人才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带动本领域学科发展。

  三、对需进行整改的省重点实验室,请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15年4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整改期一年,整改期满后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检查。

  四、对摘牌的省重点实验室不再纳入省重点实验室序列管理。

  附件:2014年广东省重点实验室考评结果名单

省科技厅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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