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7    浏览次数:4
皖经信非煤〔2015〕301号

各市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建设,我委组织对《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进行了合并、修改,制定了《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皖经信非煤〔2011〕101号)和《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皖经信非煤〔2010〕240号)同时废止。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1. 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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