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省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11-10    浏览次数:4

 

 

  省科技厅、财政厅已完成2013年度省财政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支持的25个项目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7日至1117 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规划财务处 赵劲松,传真:020-83548567

  政策法规处  恒,传真:020-83548334

  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廖金水,传真:020-83549709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

  2.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 刘晓燕,传真:831700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附件:2013年度省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117


 

 

    附件下载:

    附件:2013年度省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pdf



 

  省科技厅、财政厅已完成2013年度省财政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支持的25个项目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月7日至11月17 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规划财务处 赵劲松,传真:020-83548567

  政策法规处 斯 恒,传真:020-83548334

  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廖金水,传真:020-83549709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

  2.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 刘晓燕,传真:831700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附件:2013年度省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7日

 
      省科技厅、财政厅已完成2013年度省财政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科技项目的申报及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拟支持的25个项目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17日至1117 日,共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立项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财政厅反映。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规划财务处 赵劲松,传真:020-83548567   政策法规处  恒,传真:020-83548334   省纪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廖金水,传真:020-83549709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邮编:510033   2.省财政厅   教科文处 刘晓燕,传真:83170067   通讯地址: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编:510030   附件:2013年度省主体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拟安排项目公示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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